09月08日2026

創世記 50

1 約瑟伏在他父親的面上哀哭,與他親嘴。
2 約瑟吩咐伺候他的醫生用香料薰他父親,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
3 薰屍的常例是四十天;那四十天滿了,埃及人為他哀哭了七十天。
4 為他哀哭的日子過了,約瑟對法老家中的人說:「我若在你們眼前蒙恩,請你們報告法老說:
5 『我父親要死的時候叫我起誓說:你要將我葬在迦南地,在我為自己所掘的墳墓裡。』現在求你讓我上去葬我父親,以後我必回來。」
6 法老說:「你可以上去,照著你父親叫你起的誓,將他葬埋。」
7 於是約瑟上去葬他父親。與他一同上去的,有法老的臣僕和法老家中的長老,並埃及國的長老,
8 還有約瑟的全家和他的弟兄們,並他父親的眷屬;只有他們的婦人孩子,和羊群牛群,都留在歌珊地。
9 又有車輛馬兵,和他一同上去;那一幫人甚多。
10 他們到了約但河外、亞達的禾場,就在那裡大大地號咷痛哭。約瑟為他父親哀哭了七天。
11 迦南的居民見亞達禾場上的哀哭,就說:「這是埃及人一場大的哀哭。」因此那地方名叫亞伯麥西,是在約但河東。
12 雅各的兒子們就遵著他父親所吩咐的辦了,
13 把他搬到迦南地,葬在幔利前、麥比拉田間的洞裡;那洞和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為業,作墳地的。
14 約瑟葬了他父親以後,就和眾弟兄,並一切同他上去葬他父親的人,都回埃及去了。
15 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
16 他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說:
17 『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
18 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我們是你的僕人。」
19 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
20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21 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
22 約瑟和他父親的眷屬都住在埃及。約瑟活了一百一十歲。
23 約瑟得見以法蓮第三代的子孫。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也養在約瑟的膝上。
24 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
25 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說:「神必定看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搬上去。」
26 約瑟死了,正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及。


詩篇 128 上行之詩

1 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
2 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
3 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
4 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
5 願耶和華從錫安賜福給你!願你一生一世看見耶路撒冷的好處!
6 願你看見你兒女的兒女!願平安歸於以色列!


不可殺人

經文:「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説:『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他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説:『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説: ‘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説: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 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 他們對約瑟説這話,約瑟就哭了。」創世記 50:15-17

創世紀50章講述了,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過世以後,約瑟的哥哥們擔心父親雅各死後,約瑟會對他們懷恨在心並把他們都殺掉,因為哥哥們曾經差點就要殺害弟弟約瑟,但在神的帶領下約瑟並沒有這樣做, 而是原諒了他的哥哥們,並承諾會保全他們及家人的性命,最終以色列的後人們沒有自相殘殺,而是相互和好,繁衍生息,延續至今。

今天的以色列人之所以能夠像海邊的沙子一項遍布世界很多地方,或多或少都得益于于約瑟對哥哥們的原諒,使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得以完整保全。實際上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和計劃,正是由於約瑟的哥哥們對他的逼迫,才使得約瑟被一群米甸人帶到了埃及,之後又在埃及成就了一番偉業,並在饑荒之年拯救了以色列及其全家。約瑟之所以能夠原諒哥哥們,我想一方面是約瑟意識到了只是神的旨意和安排,另一方面有一個細節很值得我們思考,在聯繫到創世紀前第37章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本來約瑟的哥哥是已經決定好了要殺他的,是其中一個叫流便的哥哥站出來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不可流他的血」,這才保住了約瑟的性命,由於哥哥們畢竟沒有殺約瑟,後來約瑟也才有機會原諒哥哥們。

這也正好印證了十誡中的第六條「不可殺人」, 在很多矛盾和糾紛中只要沒有殺人,問題總有轉圜的空間和餘地,一但剝奪了他人生命後果不堪設想,在犯罪心理學中有一種犯罪心理叫「脫敏效應」, 是說人在殺了一個人以後,就會擺脫殺人這件事在道德上了自責,好像在道德上脫敏了一樣,從此魔鬼在他的心理仿佛是脫韁的野馬,可以肆意妄為的進一步犯罪,為了掩蓋犯罪事實和真相,在一些極端情況下去殺更多的人而不在有道德負罪感。

十多年前發生的魯榮渝2682號慘案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具體案情就不說了,有興趣的話可以觀看一部叫「太平洋大逃殺」的國內電影,整個觀看的過程都讓人心驚肉跳,看完才明白什麼叫「魔鬼在世間遊走,到處尋找可以吞吃的人」。所以,我們應該明白「不可殺人」這條誡命的重要性,除了上帝外沒有人有權力剝奪他人的生命,這也是西方國家很少判罰死刑的司法依據,在美國的法庭上,若要判一個人死刑,必須由陪審團12名陪審員一致同意才能判處死刑,只要一位陪審員否決,死刑判決都不能成立。願我們都能敬畏上帝,謹記「不可殺人」!

思考問題:
主耶穌對於十誡中不可殺人有什麼更深刻的教導?

—— 仁愛西區 王凌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