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
2 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
3 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牠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力一樣,
4 並且吩咐牠們說,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青物,並一切樹木,惟獨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
5 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
6 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
7 蝗蟲的形狀,好像預備出戰的馬一樣,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
8 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
9 胸前有甲,好像鐵甲。牠們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
10 有尾巴像蠍子,尾巴上的毒鉤能傷人五個月。
11 有無底坑的使者作牠們的王,按著希伯來話,名叫亞巴頓,希利尼話,名叫亞玻倫。
12 第一樣災禍過去了,還有兩樣災禍要來。
13 第六位天使吹號,我就聽見有聲音從神面前金壇的四角出來,
14 吩咐那吹號的第六位天使,說:「把那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釋放了。」
15 那四個使者就被釋放;他們原是預備好了,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要殺人的三分之一。
16 馬軍有二萬萬;他們的數目我聽見了。
17 我在異象中看見那些馬和騎馬的,騎馬的胸前有甲如火,與紫瑪瑙並硫磺。馬的頭好像獅子頭,有火、有煙、有硫磺從馬的口中出來。
18 口中所出來的火與煙並硫磺,這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
19 這馬的能力是在口裡和尾巴上;因這尾巴像蛇,並且有頭用以害人。
20 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
21 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
1 耶和華啊,與我相爭的,求你與他們相爭!與我相戰的,求你與他們相戰!
2 拿著大小的盾牌,起來幫助我。
3 抽出槍來,擋住那追趕我的;求你對我的靈魂說:「我是拯救你的。」
4 願那尋索我命的,蒙羞受辱!願那謀害我的,退後羞愧!
5 願他們像風前的糠,有耶和華的使者趕逐他們。
6 願他們的道路又暗又滑,有耶和華的使者追趕他們。
7 因他們無故地為我暗設網羅,無故地挖坑,要害我的性命。
8 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願他暗設的網纏住自己!願他落在其中遭災禍!
9 我的心必靠耶和華快樂,靠他的救恩高興。
10 我的骨頭都要說:「耶和華啊,誰能像你救護困苦人脫離那比他強壯的,救護困苦窮乏人脫離那搶奪他的?」
11 凶惡的見證人起來,盤問我所不知道的事。
12 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使我的靈魂孤苦。
13 至於我,當他們有病的時候,我便穿麻衣,禁食,刻苦己心;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
14 我這樣行,好像他是我的朋友、我的弟兄;我屈身悲哀,如同人為母親哀痛。
15 我在患難中,他們卻歡喜,大家聚集。我所不認識的那些下流人聚集攻擊我;他們不住地把我撕裂。
16 他們如同席上好嬉笑的狂妄人向我咬牙。
17 主啊,你看著不理要到幾時呢?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他們的殘害!救我的生命(生命:原文作獨一者)脫離少壯獅子!
18 我在大會中要稱謝你,在眾民中要讚美你。
19 求你不容那無理與我為仇的向我誇耀!不容那無故恨我的向我擠眼!
20 因為他們不說和平話,倒想出詭詐的言語害地上的安靜人。
21 他們大大張口攻擊我,說:「阿哈,阿哈,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
22 耶和華啊,你已經看見了,求你不要閉口!主啊,求你不要遠離我!
23 我的神、我的主啊,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
24 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按你的公義判斷我,不容他們向我誇耀!
25 不容他們心裡說:「阿哈,遂我們的心願了!」不容他們說:「我們已經把他吞了!」
26 願那喜歡我遭難的一同抱愧蒙羞!願那向我妄自尊大的披慚愧,蒙羞辱!
27 願那喜悅我冤屈得伸的(冤屈得伸:原文作公義)歡呼快樂;願他們常說:「當尊耶和華為大!耶和華喜悅他的僕人平安。」
28 我的舌頭要終日論說你的公義,時常讚美你。
經文: 「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兇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啟示錄 9:20-21
這兩節經文提醒我,讓我看見我們人就是這樣常常心裡剛硬,明知故犯。在這兩節經文裡也看到這些人的心腸是多麼剛硬,甚至災難也不能夠使他們來到神面前。
讀到這裡,反思我常常也是如此。做为基督徒聖,經的教導沒有遵行,神的話語沒有敬畏。聖經中的十戒無法遵行,九個聖靈果子也無法活出。
小時候因為我是一個蠻好動的孩子,有一天父母就先警告我,有些破的瓦在家的花園里,叫我不要走得太近,因為母親還沒時間來處理。而且幾天前她就被那些破瓦而傷了腳皮。我那時是記住了,但是過了一天,當住在我隔壁的堂哥來邀我和他一起在家的花園玩耍的時候,我沒告訴他那裡有危險,因為我貪玩,受不住誘惑,不誠實,沒聽從父母的勸告。在玩的過程中我告訴我自己會很小心的跑,在不知為何的情況之下我真的就被那破瓦割破了腳頂的小血管。當時嚇得不敢跟母親講,後來還是堂哥叫了母親來看我的情況,最後被母親送去急診所縫了十幾針。雖然這個是一個很小的事情,但它就放映出人的心裡多重的罪。
罪常是慢慢地使人一點點地變壞,人在不知不覺中已泥足深陷,無法脫身。所以我們要常常求主憐憫,求主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不要讓罪惡慢慢吞噬我們和神的關係。思考問題:
我們是否有什麼東西或事使我們離不開,它使我們一而再的去犯罪?—— 劉本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