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05日2026

約翰一書 5

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2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4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5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7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該領受:原文作大),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10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14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15 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18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19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20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21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詩篇 26 大衛的詩

1 耶和華啊,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2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3 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4 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5 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6 耶和華啊,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
7 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8 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9 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10 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11 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12 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專一愛神,遠避偶像

經文: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翰一書 5:21

這裡的「偶像」,理當是指那些在信徒心中占奪神地位的無形的偶像,使信徒不能專誠事奉真神的一切事物。信徒要保守自己不落在偶像之罪中的方法,就是「遠避」它們,使它們完全不能進到我們心中占據地位。

年老的使徒約翰將這節經文作為本書的結束,有特別的意義。我們常說,神愛我們,祂要占有每一位,但祂也要求我們專一地愛祂,不能另有所愛,在神以外,不能另有其他偶像。

神在舊約時代揀選亞伯拉罕,就召他從偶像之家——吾珥離開,他順服命令離閱吾珥,進入應許之地迦南。可惜他的子孫在迦南總不能脫離偶像,以致陷入黑暗的土師時代,神沉重的手時時加在他們身上。懲罰敬拜偶像之罪,甚至被擄,分散於列國。

今日的基督徒信主以後,要謹防無形偶像。雖不拜有形體的偶像,卻拜無形的偶像,就是愛它多於愛神的對像。例如對金錢,為要得着它就不擇手段,甚至是否合乎真理?合乎信徒的體統?是否神所喜悅?一概不理,一生拼命直奔,目所注,口所講,心所想就是錢,終日在錢上打滾,不再理會讀經、祈禱,與神交往聚會等等,錢成為他的偶像,結果是空空地為財死,何等可惜!應該除去這個偶像!因為主說:「你們又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年青人或說金錢不能成為我的偶像,但青年人偶像更多,有時為學問,占去你愛神之心,學問攔阻你行走愛神的路。我們的嗜好,如沉迷於音樂、電動等等,整個時間都花在這上面,叫我們失去愛主的心。青年人的事業心,同樣也常會變成我們的偶像。有時候子女也會成為父母的偶像。如何應對呢?

首先要遠避。不給魔鬼留地步,離開,時常將神的愛擺在心中,作屬激勵。用十字架主犧牲的影像,擺在面前,一切能影響我們愛主的,都要有警覺地加以遠避。其次還要自守。這需要主的能力與恩典來幫助,使我們能在心中築起牆垣,拒其侵入,儆醒提防。我們基督徒需要保守自己聖潔,不隨波逐流,跟世潮走,不沾染罪惡。許多基督徒犯罪總要賴魔鬼,無可否認,魔鬼如吼叫獅子,偏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但有硬骨頭是魔鬼無法吃的。雖然我們生活在這種罪惡的環境中,終日所接觸的儘是社會的污穢,但我們可以不犯罪,可以不被玷染。有人講過這樣的話;人無法阻止雀鳥在我頭上飛過,但卻有權不准牠在我頭上搭巢。但以理被擄到巴比倫去,認清自己是神的兒女,不與拜偶像者同流合污,不貪王膳,保守自己清潔,不吃祭偶像之物。但以理的三個朋友,與他一樣是硬骨頭,不拜王的像,情願投火窯,不要在罪上有份,有堅定的決心,寧死來保守自己,這是基督徒該有的態度。基督徒既不能阻止世上的罪惡,也無權柄來阻止人犯罪,但我們有權不與人一同犯罪,有權不將偶像放入自己心中。萬勿使偶像進入裡面,分去我們愛神之心,因在我們周圍充滿了試探誘惑,世上有夠多的吸引,能成為我們的偶像。

今日,手機又成為了多少人的偶像呢?每日花費無數的光陰,金錢尤在其次。終日抱着手機,假若用這些浪費掉的時間,用於工作,研讀,將有何等大的成就!我們心中有了這個小偶像,就把大偶像(世界)帶入來,叫我們的心移去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我們裡面了。要節制,要逃避,要自守,願神幫助我們!

思考問題:


 我們怎樣才能遠離試探誘惑,不讓偶像進入裡面,分去我們愛神之心?

——重生小組 謝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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