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啊,求你快快搭救我!耶和華啊,求你速速幫助我!
2 願那些尋索我命的,抱愧蒙羞;願那些喜悅我遭害的,退後受辱。
3 願那些對我說阿哈、阿哈的,因羞愧退後。
4 願一切尋求你的,因你高興歡喜,願那些喜愛你救恩的,常說:「當尊神為大!」
5 但我是困苦窮乏的;神啊,求你速速到我這裡來!你是幫助我的,搭救我的。耶和華啊,求你不要耽延!
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 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經文: 「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羅馬書13:3)
如果明天主再來,你做好準備了嗎?你會以什麼樣的心情迎接他呢?什麼東西正浮現在你腦海中呢?你接下來要準備做什麼呢?我覺得我準備好了,我應該會是以萬般喜樂的心情迎接他。我要把這個喜訊分享給主內同工摯友,然後一起在禱告中各自列出一個名單把這個消息趕快分享給遠近的親朋好友和街坊鄰居,不管他們信不信…… 你呢?這沒有標準答案,這是一個開放式問題。我也不確保我一定能按我的答案做到。
如果你現在在高速公路上開車(請三思儘量不要在開車時讀靈修),突然看到一輛警車,你會是什麼反應呢?你會有什麼感受呢?你內心有一絲懼怕嗎?還是100%的平安呢?你下意識會做什麼呢?我還是有懼怕的。不是因為可能有犯罪分子要接近我,我感受到威脅,而是我自己是不是開的過快了?我極可能會放慢速度,但是會儘量做到不要太明顯。其實這樣一想,我就清楚我還沒有完全準備好主再來。我的忐忑首先來自自己的罪,不是他人的過犯。正如羅馬書13:3 做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即便是言德有失的官,或不夠公正的警察,我得要先看自己的過失,因為這些掌權的設立原本是對我有益的。感謝神!
曾經一度我在半年內跟警察交手四次,這一度成為我家飯桌上的笑話。第一次是被警察罰超速說我在校區街道時速35英里;第二次是我從商店出來,警察直呼我大名,並溫柔警告我夏天不要把狗狗留在車裡(雖然我遠程開了空調);緊接著,我鄰居發簡訊,告訴我有個警車在我家門口敲門,沒人回應就離開了。我嚇出來一身冷汗,也馬上警覺到,原來警察們同工配搭來聯繫狗主人;第四次,我在法庭上為自己被控超速自我辯護,當著警察的面,說不公平(因為我前面有輛同速的皮卡他沒理會,我也沒認為自己超速了),被法官直接「Leave」請走,乖乖交罰款。我一邊感嘆卡梅爾警察是不是活太輕鬆了,一邊也感謝他們盡職盡責。警察也是有限的,並不能抓住所有的罪犯,讓所有該罰的,罪有應得。而我平常開車僥倖慣了,這次撞上,反而覺得委屈。認罰後,我也就釋懷了。就好像,原來我出生一直從主那裡接受憐憫,但我竟然完全不知,直到信耶穌的那天。我們敬畏的神是細察所有人內心和所言所行的,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在他那裡,他公義無比,他給了我們他的唯一愛子耶穌。感謝神!禱告我們在主里,堅持操練行那悔改和饒恕的道,愛人如己,才能真真正正完完全全雙手雙腳期盼和歡迎主再來。
思考問題:
如果明天主再來,你的A計劃是什麼呢?你內心還有沒悔改的事或沒饒恕的人嗎?—— 信望愛小組 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