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心裡湧出美辭,我論到我為王做的事,我的舌頭是快手筆。
2 你比世人更美,在你嘴裡滿有恩惠,所以神賜福給你,直到永遠。
3 大能者啊,願你腰間佩刀,大有榮耀和威嚴。
4 為真理、謙卑、公義赫然坐車前往,無不得勝,你的右手必顯明可畏的事。
5 你的箭鋒快,射中王敵之心,萬民仆倒在你以下。
6 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7 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
8 你的衣服都有沒藥、沉香、肉桂的香氣,象牙宮中有絲弦樂器的聲音使你歡喜。
9 有君王的女兒在你尊貴婦女之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飾站在你右邊。
10 女子啊,你要聽,要想,要側耳而聽!不要記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
11 王就羨慕你的美貌。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
12 推羅的民 a必來送禮,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
13 王女在宮裡極其榮華,她的衣服是用金線繡的。
14 她要穿錦繡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隨從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帶到你面前。
15 她們要歡喜快樂被引導,她們要進入王宮。
16 你的子孫要接續你的列祖,你要立他們在全地做王。
17 我必叫你的名被萬代記念,所以萬民要永永遠遠稱謝你。
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9 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14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5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份嗎?
19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2 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27 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
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30 我若謝恩而吃,為什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32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1 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2 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3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9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15 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做蓋頭的。
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17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19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24 祝謝了,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 b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經文: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 林前10:31-33
今天的經文我最有感動的是林前10章的下半段,有的聖經版本還給它按了個小標題—“凡事爲榮耀神而行“。這段經文雖然提及外邦人獻過祭的物可吃不可吃的例子,但主要在講基督徒應有的人生觀,即我們活著是爲了什麽?這個問題從小做作文就不斷思索回答過,當時的回答是讓這世界更美好,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人。信主以後,我是在學”標杆人生“時第一次明白”我們活著就是爲了榮耀神“。一開始還有掙紮,心想當初“祖國的前途、人類的希望”這些遠大的理想到哪裏去了?經過反複的思索,我對神、對神的救恩的認識有了根本的改變。我能與這位至善、公義、全能的獨一真神恢複關系,相當于從死裏複活。這樣一位愛我救我的神,我爲了榮耀祂而活是理所應當的!今天林前的經文也這樣說,” 無論做什麽,都要爲榮耀神而行“ 。(林前10:31b)後來學三福領人決志歸主時,帶人宣告願以神爲主,將一生交給神管理後,緊接著宣告要過一個“榮神益人”的豐盛人生!這就是全新的基督徒人生觀。“榮神益人”讀出來就是“榮耀神,對人有益處”。今天林前的經文除了“榮耀神”,也強調了“對人有益處”。“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林前10:24)最後保羅以自己作爲例子,“就好像我凡事都叫衆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衆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10: 33)保羅在這裏特別強調了”益人“中他認爲最重要的事,那就是” 叫他們得救“,也就是”傳福音領人歸主“!
其實“榮神”已經包含了“益人”,提“益人“是強調”榮神“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具體來看人怎樣榮耀神就會明白這點。人應該怎樣榮耀神呢?首先當然是贊美敬拜神,此外就是爲神作見證。包括言語的見證和生活的見證。我們爲神作見證就是通過我們按照神的旨意做好事、美事,然後把榮耀歸給神。就像亞伯拉罕住在非利士人中間時,非利士人通過亞伯拉罕的所作所爲,對亞伯拉罕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創26:28a)當世人通過我們的見證認出我們是耶稣基督的門徒時,我們就榮耀了神!
“榮神益人”這個基督徒的人生觀的根據是神的大戒命。‘耶稣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太22:37-40)“愛神”才會盡心盡力的去“榮神“,“愛人”才能甘心樂意的去“益人”。
感謝主!使我樹立了“榮神益人”的人生觀,因著這“榮神益人”的人生觀,我才能在這有限的時日、在這充滿苦難、在這看似平凡無奇的生活中活出豐盛的生命!一切榮耀歸于主!思考問題:
你活著是爲了什麽?—— 梅溪小組 潘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