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啊,求你聽我的呼求,側耳聽我的禱告。
2 我心裡發昏的時候,我要從地極求告你,求你領我到那比我更高的磐石。
3 因為你做過我的避難所,做過我的堅固臺,脫離仇敵。
4 我要永遠住在你的帳幕裡,我要投靠在你翅膀下的隱密處。(細拉)
5 神啊,你原是聽了我所許的願;你將產業賜給敬畏你名的人。
6 你要加添王的壽數,他的年歲必存到世世。
7 他必永遠坐在神面前,願你預備慈愛和誠實保佑他。
8 這樣,我要歌頌你的名直到永遠,好天天還我所許的願。
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7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做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12 又做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15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哪裡沒有律法,哪裡就沒有過犯。
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做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做多國的父。」
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做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經文1: 「我要永遠住在祢的帳幕裡,我要投靠在祢翅膀下的隱密處。」— 詩篇61:4
經文2: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羅馬書4:19-21
當我靜下心來讀上述經文,並默默回味的時候,回顧自己成為基督徒的6年,突然意識到自己這幾年是那麼虧欠神,因為我並沒有完全把自己的一切交給神。
在認罪禱告時,我常常把「老我」當作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認為是「老我」阻礙了我去信靠神和順服神。「老我」是我們在信主之前,世界帶給我們的影響和習慣。的確,「老我」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但上述的經文卻在此時提醒我,我對神的信心太小,才真正導致我屬靈生命成長的緩慢。
或許很多人以為,基督徒受洗了就是顯明了他們對神信靠的信心了。我認為受洗不過是我願意接受神掌管我們生活的開始。信主之初,儘管我對聖經的知識幾乎是零,禱告時都不會引用一句聖經的經文,但那時熱情高漲,很喜樂。為什麼呢?因為我相信神的應許,相信神的同在,相信象詩篇61:4裡所描述的那樣,我住在神的帳幕裡,我時刻投靠在神翅膀下的隱密處。那時的我感覺神時刻就是我的依靠,我的保護傘,所以時刻有安全感和喜樂感。對比現在的我,為什麼在這幾年聖經知識的裝備之後,我卻好像失去了信主之初單純又滿滿的信心?神一定是希望我在學習聖經,並且有團契生活之後,更要建立一個與祂更親密的關係,信心更是要增強,而不是減弱。但遺憾的是,我並沒有做到神所期望的。
亞伯拉罕在百歲之際,還是相信神會給他兒子的應許,這個等待的過程中,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我不知道亞伯拉罕等了多少年,才等到了神的應許的實現。所以,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是當之無愧的。看看我自己,向神禱告的事情,往往幾天沒有得到應允時,就失去了耐心,自己也不開心,還感覺神不在乎我了。現在反思我的禱告沒得到應允,不是神不在乎我了,而是我對信靠神的信心變的小了。反之是自我膨脹了,竟然希望神按照我的意願去實現,根本沒有讓神去掌權,沒有把自己完全降服在神的帶領下,這就是最大的罪。
親愛的父神,用千言萬語都無法表達我對祢這位唯一的真神的讚美!祢是慈愛公義掌管一切的神!求祢用我身邊的人和事,帶領我走全心全意信靠祢,順服祢和討祢喜悅的道路。惟有全心全意信靠祢,我們才能榮耀祢,不被罪所捆綁和轄制!求祢繼續的引領我,常常有一顆飢渴慕義和敬畏的心,享受信靠祢的喜樂!奉主耶穌基督的寶貴聖名求!思考問題:
如果你和我一樣,是一位信主多年的弟兄或者姊妹,你我怎樣避免做一個不冷不熱的基督徒?你我怎樣求神帶領,每天去真正地、完全地信靠神?若否,我們是否虧欠了為你我從死裡復活的主?—— 唯恩堡華人基督教會芥菜籽小組 王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