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
2 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
3 我晝夜以眼淚當飲食;人不住地對我說:「你的神在哪裡呢?」
4 我從前與眾人同往,用歡呼稱讚的聲音領他們到神的殿裡,大家守節。我追想這些事,我的心極其悲傷。
5 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他笑臉幫助我;我還要稱讚他。
6 我的神啊,我的心在我裡面憂悶,所以我從約旦地,從黑門嶺,從米薩山記念你。
7 你的瀑布發聲,深淵就與深淵響應;你的波浪洪濤漫過我身。
8 白晝,耶和華必向我施慈愛;黑夜,我要歌頌禱告賜我生命的神。
9 我要對神——我的磐石說:「你為何忘記我呢?我為何因仇敵的欺壓時常哀痛呢?」
10 我的敵人辱罵我,好像打碎我的骨頭,不住地對我說:「你的神在哪裡呢?」
11 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原文作幫助),是我的神。
1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2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3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4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6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7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13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
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經文: 「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篇42:1
疫情前有一次回國探親三週,我們全家裡面只有我和堂妹是基督徒,所以就特別想參加妹妹在上海的聚會。很感恩,她邀請我星期三中午參加他們小組的查經班,地點很特別,是在一個繁忙商圈商場的KTV裡面。堂妹告訴我,參加小組的弟兄姊妹都是放棄中午午餐的時間,從各個辦公室趕來KTV,來查經。一個小時完,大家又急忙趕回去上班。這個特別的小組是他們教會一個弟兄支持的,他一下子定了五年KTV的房間,每一週都支持這個特別的小組查經。我總共參加了兩次他們的聚會,每次都收穫滿滿。雖然房間裡面十分黑暗,耳邊也常常傳來隔壁的歌聲,但是我真是看到,感受到,神親自與這個小組同在,感受到神的光,神的力量,神的愛,在這些弟兄姊妹身上彰顯。這些弟兄姊妹對神的話語的渴慕,真是像如鹿切慕溪水一般,深深感動我。
回到自己身上,受洗也不知不覺快十年了。我對神的渴慕還是如鹿切慕溪水嗎?還是把查經敬拜當成一週一次的任務一樣去完成?我可以在美麗的大教堂裡面,公開地敬拜神,好像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我不需要付上任何的代價就可以得到這一切,完全不去珍惜和感恩,有時甚至還去吹毛求疵,抱怨同工們的付出。
最近主日學一位弟兄分享特別好,他說我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手機了。手機一不在,一定馬上發現,全身就不自在,每天晚上需要充電不說,最好是人人一個充電寶,隨時隨地給確保手機有電。但如果我一天不讀經,一天不禱告,我會不自在嗎?什麼時候我會發現,我和神的關係疏遠了呢?我多久向神充一次電呢?是聖靈就是我隨時的「行動電源」呢?我有這個充電寶,但是我去用了嗎?
神啊,我要向你認罪,我的心常常被這個世界別的事情吸引,卻渾然不知。我不渴慕你的話語,不渴慕和你的關係。但是你愛我,就愛我到底。你愛我,在我不愛你的時候,你已經愛我,已經揀選我。你對我的愛,不離不棄。求聖靈隨時提醒我,親自看顧我的心。讓我如鹿切慕溪水那般渴慕你的話,你的愛。這樣禱告不配,都是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思考問題:
你上一次如鹿切慕溪水那樣渴慕神是什麼時候了?你多久向神充一次電呢?——小羊小組 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