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06日2025

詩篇 27 大衛的詩

1 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我還怕誰呢?耶和華是我性命的保障(保障或作力量),我還懼誰呢?
2 那作惡的就是我的仇敵,前來吃我肉的時候就絆跌仆倒。
3 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的心也不害怕;雖然興起刀兵攻擊我,我必仍舊安穩。
4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
5 因為我遭遇患難,他必暗暗地保守我;在他亭子裡,把我藏在他帳幕的隱祕處,將我高舉在磐石上。
6 現在我得以昂首,高過四面的仇敵。我要在他的帳幕裡歡然獻祭;我要唱詩歌頌耶和華。
7 耶和華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並求你憐恤我,應允我。
8 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
9 不要向我掩面。不要發怒趕逐僕人,你向來是幫助我的。救我的神啊,不要丟掉我,也不要離棄我。
10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11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教我,因我仇敵的緣故引導我走平坦的路。
12 求你不要把我交給敵人,遂其所願;因為妄作見證的和口吐凶言的,起來攻擊我。
13 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
14 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


加拉太書 2

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
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8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1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拉太書 3

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13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美德的操練:浸入因信稱義的每一天

經文: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勞的嗎? 」加拉太書 3: 1–4

《加拉太書》是使徒保羅寫給加拉太早期基督徒社群的一封信,其重點是強調"因信稱義",主要目的是要把那些接受謬誤教訓的信徒們帶回正確的信仰和生活中。《加拉太書》第二章是保羅為福音真理辯護,堅持救恩不是透過遵守律法,而是透過信心而得到的教義;而保羅在面對使徒彼得的行為時,堅定地捍衛了這一點,顯示了他對真理的堅持。這一章強調了信仰和行為之間的關係,以及如何避免因恐懼而妥協真理。第三章更為精彩,透過一串靈魂的拷問,保羅展開了對因信所得之福的論述 ,闡明了只有因著信,人才得以跟上帝有合宜和正確的關係。保羅指出,基督徒不應依賴律法來得救,而是應憑著信仰接受神的應許。一開篇保羅對加拉太人的質問,其實也可以用來質問我們基督徒自己,既然我們基督徒已經靠著聖靈開始了信仰的旅程,為什麼要靠自己的行為(即遵守律法)來完成這份救恩呢?聖靈的獲得是因為聽信並相信福音,這就是這章的核心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稱義。保羅也引用了亞伯拉罕的例子,指出亞伯拉罕是因信得稱義的(創15:6)。亞伯拉罕並不是靠行為(如遵守律法)得稱義的,而是因信神的應許。保羅強調,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而成為應許的繼承人。信心使得信徒與亞伯拉罕分享神的應許,而這份應許並不依賴律法。最後,保羅指強調,唯有籍著信,信徒在基督裡獲得真自由,享有與神的親密關係,成為神的兒女。

我們靠著聖靈進到神的國度,靠聖靈與主同在,但也會在成為信徒後,缺乏依靠生靈生活的經驗,逐漸遠離依靠聖靈生活的氛圍,遠離神的教導,自然又落入舊有的價值觀、道德觀中。在教育體制中,學校和導師都教導我們,要按理性和邏輯來分析,尋求推理和論證的合理性。工作生活的環境所倡導的是優勝劣汰,長江後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強,很難擺脫和避免被內捲的命運;資本社會的資本運作更是強調以利潤最大化和資本增值為目的,積極和尋求發展中利益最大化,一切決策或措施都要為優化資本配置,管理和擴張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遠離神的世界很難聽到一個聲音提醒我們聆聽聖靈的聲音和引導。如果生命是演算法,輸入的是a+b得到的就是c。若輸入的若是理性、邏輯和懷疑,得到的結果就是屬靈的消亡;若選擇輸入的是聖靈,加上神的話再加上信心,結果就是屬靈的生命、活潑的生命。

無論是在徬徨迷途還是在喜樂當下,都需要重審視自己每天到底在生命中輸入的是什麼?若你信了耶穌基督,歡迎聖靈來工作,聆聽聖靈的聲音,在每天生活中讀神的話,遵行神的話,就會發現它帶來的是屬靈的新生命。求主幫助我們每天選擇依靠聖靈;不再靠著肉體、知識生活;乃是靠聖靈過每天的生活,接受聖靈常無時不刻的感動,只有聖靈能引導我們進入真理,進入神的聖潔及豐富裡面。我們要在每天生活中,歡迎聖靈來工作,聆聽聖靈的聲音,跟隨聖靈的腳步。

思考問題:


 我們要如何更好地操練因信稱義?

——重生小組 張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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