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雖是這樣,他們仍舊犯罪,不信他奇妙的作為。
33 因此,他叫他們的日子全歸虛空,叫他們的年歲盡屬驚恐。
34 他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他,回心轉意,切切地尋求神。
35 他們也追念神是他們的磐石,至高的神是他們的救贖主。
36 他們卻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
37 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的約上也不忠心。
38 但他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滅絕他們,而且屢次消他的怒氣,不發盡他的忿怒。
39 他想到他們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
40 他們在曠野悖逆他,在荒地叫他擔憂,何其多呢!
41 他們再三試探神,惹動以色列的聖者。
42 他們不追念他的能力(原文作手)和贖他們脫離敵人的日子;
43 他怎樣在埃及地顯神蹟,在瑣安田顯奇事,
44 把他們的江河並河的水都變為血,使他們不能喝。
45 他叫蒼蠅成群落在他們當中,嘬盡他們,又叫青蛙滅了他們,
46 把他們的土產交給螞蚱,把他們辛苦得來的交給蝗蟲。
47 他降冰雹打壞他們的葡萄樹,下嚴霜打壞他們的桑樹,
48 又把他們的牲畜交給冰雹,把他們的群畜交給閃電。
49 他使猛烈的怒氣和忿怒、惱恨、苦難成了一群降災的使者,臨到他們。
50 他為自己的怒氣修平了路,將他們交給瘟疫,使他們死亡,
51 在埃及擊殺一切長子,在含的帳棚中擊殺他們強壯時頭生的。
52 他卻領出自己的民如羊,在曠野引他們如羊群。
53 他領他們穩穩妥妥地,使他們不至害怕;海卻淹沒他們的仇敵。
54 他帶他們到自己聖地的邊界,到他右手所得的這山地。
55 他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用繩子將外邦的地量給他們為業,叫以色列支派的人住在他們的帳棚裡。
56 他們仍舊試探、悖逆至高的神,不守他的法度,
57 反倒退後,行詭詐,像他們的祖宗一樣;他們改變,如同翻背的弓。
58 因他們的邱壇惹了他的怒氣;因他們雕刻的偶像觸動他的憤恨。
59 神聽見就發怒,極其憎惡以色列人。
60 甚至他離棄示羅的帳幕,就是他在人間所搭的帳棚;
61 又將他的約櫃(原文作能力)交與人擄去,將他的榮耀交在敵人手中;
62 並將他的百姓交與刀劍,向他的產業發怒。
63 少年人被火燒滅;處女也無喜歌。
64 祭司倒在刀下,寡婦卻不哀哭。
65 那時,主像世人睡醒,像勇士飲酒呼喊。
66 他就打退了他的敵人,叫他們永蒙羞辱;
67 並且他棄掉約瑟的帳棚,不揀選以法蓮支派,
68 卻揀選猶大支派——他所喜愛的錫安山;
69 蓋造他的聖所,好像高峰,又像他建立永存之地;
70 又揀選他的僕人大衛,從羊圈中將他召來,
71 叫他不再跟從那些帶奶的母羊,為要牧養自己的百姓雅各和自己的產業以色列。
72 於是,他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
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
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
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
7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
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經文:「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罗马书 3:23
罗马书第三章探讨了 神的信实和称义的问题。这里面包含了许多世人对基督信仰的很常见的问题,比如,我们的不信实如果凸显出了 神的信实,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变得信实,为什么不“作恶以成善呢”?看来像这样的问题不仅在当前流行,哪怕在两千年前也是非常之普遍。作为基督徒的我们是不是心里都有明确的答案呢?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很诡诈,撒旦利用了人心本恶的弱点,让我们对自己的“作恶”有个正当的理由,从而不顾 神的律法、诫命,一直作恶下去。其实这个问题混淆了概念,“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生来就是“恶人”,违背 神的律法。“罪的工价乃是死”,没有 神的救赎,我们的结局也是注定的,就像犯了错总要付出代价,这里的代价就是与 神隔绝。
神律法的存在就是让我们清晰的认识到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自己成为完美,成为义人,谁能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撒过谎,哪怕是善意的谎言?谁能说自己没有嫉恨过人?与其说我们的恶突出了神的义,不如说 神的义更加突出了我们自身的恶,而且靠我们自己是万不能从这恶中走出来。我们唯有信靠耶稣基督,因信称义得到救赎,而且因信称义也并不只是一个口号,否则并没有真正的信,也就没有真正的称义。真正的信是要谨遵耶稣的教导,不受罪的辖制和捆绑,这期间会有软弱会有跌倒,但是靠着祷告,靠着 神,我们可以在成圣的路上不断进步。我们要铭记在 神面前我们没有任何可以夸口的,在诱惑面前我们要祷告信实的神赐力量来抵挡,因着信,我们得称为义。思考问題:
我们是否可以靠自己的功劳得称为义?
-- 隐基底小组 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