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26日2025

詩篇 119 : 49 - 64

49 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叫我有盼望。
50 這話將我救活了;我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
51 驕傲的人甚侮慢我,我卻未曾偏離你的律法。
52 耶和華啊,我記念你從古以來的典章,就得了安慰。
53 我見惡人離棄你的律法,就怒氣發作,猶如火燒。
54 我在世寄居,素來以你的律例為詩歌。
55 耶和華啊,我夜間記念你的名,遵守你的律法。
56 我所以如此,是因我守你的訓詞。
57 耶和華是我的福分;我曾說,我要遵守你的言語。
58 我一心求過你的恩;願你照你的話憐憫我!
59 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
60 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並不遲延。
61 惡人的繩索纏繞我,我卻沒有忘記你的律法。
62 我因你公義的典章,半夜必起來稱謝你。
63 凡敬畏你、守你訓詞的人,我都與他作伴。
64 耶和華啊,你的慈愛遍滿大地;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


約伯記 20

1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2 「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
3 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
4 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
5 惡人誇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
6 他的尊榮雖達到天上,頭雖頂到雲中,
7 他終必滅亡,像自己的糞一樣;素來見他的人要說:『他在哪裡呢?』
8 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
9 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著他。
10 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
11 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
12 他口內雖以惡為甘甜,藏在舌頭底下,
13 愛戀不捨,含在口中;
14 他的食物在肚裡卻要化為酸,在他裡面成為虺蛇的惡毒。
15 他吞了財寶,還要吐出;神要從他腹中掏出來。
16 他必吸飲虺蛇的毒氣;蝮蛇的舌頭也必殺他。
17 流奶與蜜之河,他不得再見。
18 他勞碌得來的要賠還,不得享用(原文是吞下);不能照所得的財貨歡樂。
19 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作: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
20 他因貪而無厭,所喜悅的連一樣也不能保守。
21 其餘的沒有一樣他不吞滅,所以他的福樂不能長久。
22 他在滿足有餘的時候,必到狹窄的地步;凡受苦楚的人都必加手在他身上。
23 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
24 他要躲避鐵器;銅弓的箭要將他射透。
25 他把箭一抽,就從他身上出來;發光的箭頭從他膽中出來,有驚惶臨在他身上。
26 他的財寶歸於黑暗;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燬。
27 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
28 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
29 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自我反省

經文: 「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 詩篇 119 : 59


2002年我一口氣先後連拿了三張開車超速的罰單,拿到第三張罰單以後,政府還要求我上幾堂有關駕駛安全的課,否則要吊銷我的駕駛執照。那三次的超速都是在執行公司任務的時候發生的,而且是由於大意,不是故意的,所以花了幾百塊錢付罰金和課堂費,有點不甘心。雖然如此,這經驗给了一向開車不專心的我一個嚴重的警告。從那以後,開車的時候,我都特別小心,延路一直留意時速限制,盡量不超速,開在我後面的人,常常因為吃不消我的慢,而超車到我前面,有的人還會按我喇叭,但我都克制自己,不因此加快速度。感謝主,這二十二年來沒有再拿到任何罰單。

這件事使我聯想到我們基督徒和神的關係。重生得救成為基督徒以後,我們勤讀聖經,知道什麼是神喜悅的,什麼不是。但我們仍然是「大過不犯,小過不斷」。為什麼?不是因為我們不知道,而是由於我們大意,不專心。要減少我們犯罪的機會,我們要的是一個「警鐘」。我希望那「警鐘」不是一個大的災難或損失,像我要付幾百塊罰金一樣。

詩篇第119篇的作者說:「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詩篇 119:59)

詩篇第1篇的​​作者進一步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 1:2)

啊,原来這兩位作者早就給了我們一個簡單而有效的「警鐘」- 那就是思想神的話。我們思想神的話就不容易犯過了! ‘晝夜思想耶和華的律法’是什麼意思?它是要我們不斷地,深深地了解,而不只是口頭上,知識上的知道神的旨意。 ‘思想我所行的道’是什麼意思?它是要我們反省自己的行為和心思意念,看有沒有得罪神的地方。如果我們能時時警醒,檢討自己所做所想的一切,發現有違背神旨意的地方,立刻悔改,自然會重新回到神那裡,享受他所賜的福份了。

思考問題:


 你有每天至少自我反省一次的習慣嗎?

—— 梅溪小組 谷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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