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34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35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36 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37 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
38 你向敬畏你的人所應許的話,求你向僕人堅定!
39 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因你的典章本為美。
40 我羨慕你的訓詞;求你使我在你的公義上生活!
41 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使你的慈愛,就是你的救恩,臨到我身上,
42 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話。
43 求你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口,因我仰望你的典章。
44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
45 我要自由而行(或作:我要行在寬闊之地),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
46 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
47 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
48 我又要遵行(原文作舉手)你的命令,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我也要思想你的律例 。
1 約伯回答說:
2 「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
3 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
4 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
5 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
6 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
7 我因委屈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
8 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
9 他剝去我的榮光,摘去我頭上的冠冕。
10 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
11 他的忿怒向我發作,以我為敵人。
12 他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
13 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
14 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
15 在我家寄居的,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
16 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
17 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
18 連小孩子也藐視我;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
19 我的密友都憎惡我;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
20 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我只剩牙皮逃脫了。
21 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
22 你們為什麼彷彿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23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24 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
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27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
28 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
29 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
經文: 「耶和華啊!願你照你的話, 使你的慈愛, 就是你的救恩, 臨到我身上, 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 因我倚靠你的話。求你叫真理的話, 總不離開我口, 因我仰望你的典章。我要常守你的律法, 直到永永遠遠。」 詩篇119:41 - 44
今天在讀詩篇119:33-48和約伯記19章時, 有幾個字一直在腦中盤旋, 就是「你的救恩」, 「你的話」。 約伯是一位歷經苦難的人, 他相信最終為他申冤的, 是那位獨一的救贖主。救贖主是永活的,他也有一天必和這位救贖主面對面。他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 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 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約伯記19:25)今天詩篇的作者也願神照着他的話, 因着他的慈愛, 使救恩臨到作者身上。古代的這些人, 他們都是活着的時候, 存着信心, 從遠處望見, 並且歡喜迎接救贖主的。今天我們比他們有福多了, 因為我們是回頭看主耶穌基督在2000年前道成肉身, 來到這世界, 已經成就了的真實的救恩。
當我們得到主的救恩之後, 我們的罪得赦免, 聖靈住在了我們裡面, 讓我們成為新造的人。致此, 我們才有可能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們的口, 才有可能仰望主的典章, 常守主的律法, 直到永遠。
今年初, 知道我們有和女兒一家共六口人一起在北京度過三個月, 知道我們會住在一個屋檐下, 比在加州和女兒一家更近距離的接觸後, 馬上腦海中浮現的聖經經文就是:「快快地聽, 慢慢地說, 慢慢地動怒。」(雅1:19)感恩過去這一段日子在服事女兒一家的過程中, 心中所想的就是:「無論做什麼, 都要從心裡做, 象是給主做的, 不是給人作的。」(西3:23)每天所做的大事小事都是為了榮神益人。這樣的目標, 讓我們服事家人很喜樂。
昨天女兒第一次帶外孫女去上一個芭蕾舞課, 我準備了一些熱好的包子, 餃子, 我按自己的想法打了個包, 沒想到臨走前, 她看到很生氣, 嫌我帶的東西太囉唆, 埋怨我阻止她買保溫器皿。感謝主, 這樣的事情發生後, 馬上有一句經文「不要惹兒女的氣(弗6:4)」, 浮現在腦海。而且我看到, 自己又犯了自以為義的罪, 而且清楚, 以後女兒的事情, 一定要先問過她要怎樣做, 我服從, 就好了, 千萬不要自作主張。其實這樣的小衝突, 在每天的生活中常會發生, 不過我想, 這正是生命操練的機會, 也是為罪悔改, 榮耀神的機會.
感謝主! 你的救恩可以使我喜愛你的話語, 願意照着行出來, 而且信靠順服你的話, 必然蒙福!
思考問題:
作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你當如何在今天的生活中把神的話活出來?—— 梅溪小組 劉湘苹